曾几何时,风靡一时的Pokémon GO,现在已不复当年勇。
依稀记得,一边骑着摩托,一边捉珍禽异兽,是真他X的危险,不过也因此灵活了我的左手。
还记得,我瞒着当时的女友/现在的老婆,适逢鬼月,半夜起身抓鬼。(只因有2X candy/EXP的特别活动)
从稳定交往中的我们,玩着玩着,便结婚去了。
结论:要结婚,玩Pokémon GO。
备注:这是一篇废贴。
Gotta catch 'em all |
Gotta catch 'em all |
1. 总算学会如何把Lidi人立体化 |
2. 刚好滑鼠旁有一支掏耳的 |
3. 终于学会如何向大家表达我早上的排泄物的形状与颜色 |
4. 脑袋空空,却拥有巨屌的小象,我 |
5. 用了超过4年的爱疯6,在她的有生之年,我用笔把她给记录了下来 |
6a. 算是得意之作,我很认真地荒废我的工作时间来画的 |
6b. 那个商品条纹码是真的存在,可以拿去Giant扫描看 |
7a. 开始发挥创意,组装一辆自以为很牛逼的跑车,还提醒别人眼看手勿动,动了屁股就会痛 |
7b. 只因引擎盖内装的是我早上的杰作 |
8. 牛仔骑大象 |